流程
Q: 雇主違反勞動法令的操作
(1) 想要給雇主一點警惕但是想繼續做
申訴
向公司所在地的各縣市勞工局申訴,勞工局就會派人對公司進行勞動檢查,若查有違反勞基法狀況就會向公司開罰,並限期改善。
調解
勞工與雇主,或工會與雇主或雇主團體間發生勞資爭議,可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(法規查詢:https://laws.mol.gov.tw/FLAW/FLAWDAT0201.aspx?lsid=FL014924)第6條及第7條規定依調解程序處理之。
調解開始的方式,由勞工或雇主任一方向勞工提供勞務之所在地之縣(市)政府申請調解,或是縣(市)政府認為有需要時,可以依職權直接通知雙方一起來調解。
鄉鎮市(或區)調解委員會 有點… 不推薦
檢舉
雇主已明確有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時,勞工可逕向勞工局(處)洽詢或提出檢舉。
(2) 如果你想要資遣
雇主違反勞動法令這部分,用勞基法14條第一項第六款請求終止契約,依同條第4項規定,準用同法第17條資遣費之請求。
直接寄存證信函給雇主,說明違反法令的部分,並請求資遣。
通常雇主都不會接受,故會走向調解((1)-2.)。若調解失敗,就是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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